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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起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


  加入日期:2007-11-10 9:46:56

     国务院决定从明年起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

     中国国务委员陈至立说,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资金。

据中国教育部网站消息,国务委员陈至立11月5日至8日考察了湖北教育工作。她深入农村学校并召开座谈会,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学校的办学经费等情况。


在谈到城市义务教育时,陈至立说,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资金。为此,要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建立健全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强统筹规划,规范办学行为,逐步促进城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切实解决好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问题。


陈至立还指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惠及亿万人民群众的大事。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的部署,积极制定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投入大量资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


陈至立称,国家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政府将拨款提高中西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和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的教科书,提高中西部地区危房改造标准,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各地要加强领导,相应地加大投入,确保各项经费安排到位,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陈至立还考察了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充分肯定各有关部门、各地和学校切实落实国家各项助学政策,向家庭困难学生发放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及中职生生活费。她强调,新的助学政策使受助学生覆盖面显著扩大,资助力度显著加大,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大举措,要进一步把这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得更好。


进程:

国家于2004年启动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从2006期开始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2007年农村小学初中全部免收学杂费。


 

编辑:  作者: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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