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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2005-7-16 9: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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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第十五条、管理委员会由主任1名、副主任2-3名组成,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1负责俱乐部会员的管理工作; 2制订俱乐部工作与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实施俱乐部的日常管理; 3出版俱乐部会刊,积极开展对外宣传与交流活动; 4管理俱乐部财物、场地和器材; 5俱乐部的其它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管理委员会下设组织宣传部、公关联络部、司库及项目管理部等部门,分工执行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第五章 专家指导委员会 第十七条、俱乐部聘请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协所属的学会、协会的专家、教授以及中小学校著名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等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其职责是:为俱乐部可持续发展、组织开展品牌活动提供信息、进行策划、咨询并提供各种建议和渠道;培训俱乐部科技辅导员及志愿者;编写俱乐部活动资料、协助研制活动器材、监督、测评俱乐部工作等。 第六章 俱乐部经费 第十八条、俱乐部通过以下渠道筹集经费: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基金会捐助; 3国内外各界的赞助与捐款。 第十九条、俱乐部的经费由俱乐部司库和管理委员会聘请的财务人员进行管理,接受挂靠单位财务部门的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俱乐部成立之日起生效并试行。本章程解释权归俱乐部管理委员会。此新闻共有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