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 赢家俱乐部为企业家、职业经理人、政府官员、学者专家及知名媒体从业者等成功人士在自愿的基础上成立的民间组织。 2、 俱乐部为会员提供学习、充电以及横向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并更好的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为会员的工作、学习与休闲生活服务。 3、 俱乐部正式名称为:赢家俱乐部。 4、 俱乐部宗旨是:新视野、新商务、新机遇
二、服务对象 赢家俱乐部的服务对象为企业和个人两类 总则 服务对象 职责与任务 会员 组织结构 资金来源 附则
三、职责与任务 1、 定期举行活动,促进会员之间、会员与政府机构、会员与知名院校、会员与著名媒体之间互相交流与沟通; 2、 每年一度的会员联谊,邀请著名专家学者作专题演讲,联谊交友会同时进行,时间为一天; 3、 定期主题论坛与沙龙,内容涉及企业管理、商务交流、国策方针、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人生经营等。 4、 每年一度企业与媒体总编点对点互动。并安排媒体总编针对性讲座,以提高与媒体沟通技巧和有针对性地开展媒体公关; 5、 逢双月编辑出版俱乐部专刊《管理新视野》,提供最新管理视点、政策导向,交流会员企业管理案例、学习心得,体现“开阔视野,增添感悟”的办刊宗旨; 6、 编制会员通讯录,利于会员之间的横向沟通 7、 俱乐部设立专门机构,应会员的需要,负责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在实际的俱乐部运作中为会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四、会员 1、 入会条件及手续 本俱乐部会员人数不限,凡国内各地区之企业家、职业经理人、政府官员、学者专家及知名媒体从业者等成功人士及其任职组织,均可提出入会申请。 申请入会者须填妥入会申请表,由俱乐部秘书处根据本俱乐部准则及理事会授权,进行审核及办理会员入会事宜。所有会员资格及各名衔须在获得本俱乐部签发的证书后方为生效。 2、会费 会费金额及有效期限由理事会不定时予以决定。理事会可视不同会员类别确定不同金额的会费及有效期限;会费须于申请资格获准后十五天内,以本俱乐部书面通知为准交纳。 会费为本俱乐部开展业务活动之经费,为维持本俱乐部正常运作,所有会员须依章按时交纳会费; 本俱乐部会员分为企业会员、个人会员两类;个人会员又分普通会员、理事会员、俱乐部特设会员三种。 企业会员: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组织机构均可申请为企业会员,企业会员可安排一名负责人进入俱乐部理事会; 普通会员: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申请者一般为普通会员; 理事会员: 凡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在业界有突出业绩,并对本俱乐部有特殊支持和贡献者,可视为理事会员,进入俱乐部理事会,并享受其他相关特殊待遇; 名誉会员: 是俱乐部特设会员之一,凡热心本俱乐部事业之非会员类相关人士(知名学者、企业家、政要等)可申请成为本俱乐部名誉会员及其他名誉名衔; 创始会员: 是俱乐部特设会员之一,俱乐部启动阶段针对特定人群设立的会员资格; 3、 会员权利与义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和资格: A、 俱乐部内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荣任俱乐部重要领导职位; B、 出席会员大会,参加交流活动,推荐及推广自身业务项目;此新闻共有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